Sunday, December 24, 2006

It's all worth it...

今天是教會的聖誕超級大型聯合崇拜。正如往年一樣﹐我們做教牧的簡直是忙到透不過氣來。浸禮﹐講道﹐嬰孩奉獻...整個早上跟本是“一舊雲”(英文所謂 it's all a blur)。

當崇拜完了以後﹐當我還是“雲遊四海”之際﹐有一位先生上前﹐流著眼淚地hug著我。我從雲中縮番個頭出來才看見原來他是今早受浸的其中一位年青人的爸爸。他差不多哭不成聲的跟我說了一句話﹕"Thank you, thank you so much"

引用劉德華在瘦身男女中講過的三個字﹕“值得的!”

Sunday, December 17, 2006

想通了...我﹐就係我。

今天晚上跟一班好朋友吃晚飯﹐在回家途中太太忽然跟我說﹕“我覺得你今年聖誕節好像開心了很多...”

有一件事我很少跟人分享﹐就是在過往很多﹐很多年﹐每年聖誕節自己都會經過一段很失落﹐很depressed 的時間。試過最近有一年忙完了聖誕節聯合崇拜後﹐第二天趁著day off 去mall 作點last minute shopping。自己一個人坐在food court﹐眼淚竟然不受控制的掉下來。不斷問自己﹐“我為甚麼一個人坐在這裡流淚﹖”想不到答案﹐但眼淚卻沒法停止的一滴一滴掉下來...

聽到太太這句話﹐不其然的去比較一下今年跟往年的分別...發現可能最大的分別是在我自己的心態上。自從我在2003年由新加坡回來後(2003年是我的Sabbatical﹐我在新加坡神學院教了六個月書)﹐自己開始了一段漫長的信仰反思及重整過程。在這段過程中﹐發現了在十六年傳道人的生涯中一方面得著了很多﹐但卻失去了自己﹕自己個人價值和教會的成敗分不開﹐自己在每件事上的個人看法和“基督教的官方立場”也分不開﹐自己對工作的評估和他人對自己的意見也分不開。經過這麼多年﹐才明白了這是一種非常痛苦的生活方式。

可能就是因為這樣而太太覺得我今年聖誕開心了﹐因為我終於明白了爸爸媽媽從小教導我的道理﹕凡作任何事都要盡力。只要盡了力﹐作了自己知道應該作的﹐其他一切都不再重要。今年真的好像想通了這道理﹕教會的成敗﹐工作上的得失﹐人數的多少﹐其他人的讚賞或批評﹐都不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是誰﹐知道我最終要向神交賬﹐知道自己盡了力﹐就足夠了。

可能也是因為這樣﹐發現自己不再怕給別人認識真的我...

我是Alfred。我是一個丈夫﹐兒子﹐爸爸。
我是一個基督徒。
我對信仰﹐是懷疑多過肯定。我有的是問題多過答案。
我愛我的教會。
我絕對不是一個很“屬靈”的人。
我不能忍受在基督徒中見到驕傲﹐自大﹐自以為是。
我熱愛音樂。但我往往喜歡聽流行音樂多過聖詩。
我相信我活在世上的目的是要成為他人的祝福。
我不會要求所有人都“喜歡”或“認同”自己﹐但
我也不會要求自己去“喜歡”或“認同”所有人。

hm...原來太太真是永遠是對的 :-) ﹐今年我真是比往年開心了...因為我找到了自己。

Saturday, December 09, 2006

Some things just don't change

作天晚上回到教會﹐聞到陣陣香味從廚房飄出來。原來是我們教會一班英文堂的大學生每星期五晚團契之前的指定動作-一同煮飯﹐吃飯﹐洗碗﹐然後開始團契。好像二﹐三十年前很多華人教會的留學生團契的習慣。因為當時大部份的留學生都不是有錢﹐不能夠 afford 常常上餐館吃飯﹐所以在教會中“吃飯+團契”(又簡稱“飯團”)就成了我們北美教會留學生文化的一部份

時到今日﹐在北美“留學生/苦學生”已經差不多是“絕了種”的動物。 年青人一般消費能力高了﹐“飯團”已被“卡啦OK團”﹐“出去飲杯野團”取替。所以現在作導師的經費都不簡單。陪班年青人出去“飲杯野”分分鐘貴過“食餐飯”。 可能教會下一步要為青年團契導師設立expense account 了:)

令我頗為出奇的是﹐這一班土生土長的年青人竟然會“復古”﹐攪起“團契私房菜”一問之下﹐先知道原來不是導師的主意﹐而是他們覺得大家渴望有更多fellowship的時間﹐而又明白團契中有些學生是靠自己攻自己讀書﹐不能afford每星期eat out﹐所以便決定每星期大家一同買菜煮飯。

當我從廚房跑出來時﹐一方面為了我們這班年青人感恩﹐也同時再一次被提醒我們的信仰是一個紮根於community的信仰...沒有“我們”的成長﹐就沒有“我”的成長。大家珍惜的不是所吃的一餐飯﹐而是看重能一同吃飯的機會和一起分甘同味的一份感覺。這需要﹐原來是不會隨時間和潮流而消逝的。

Tuesday, December 05, 2006

新玩意 :-)

最近為了能影多D女女的靚相﹐忍痛買了部新相機。我對攝影可說是一無所知﹐但開始幫女女影相後﹐對這玩意產生了一點點的興趣...發現自己一雙眼睛開始留意到原來身邊平常有很多很普通﹐但很美的東西。一瓶很便宜的紅酒﹐兩個很普通的酒杯﹐兩枝小小的蠟燭...都是在家隨處放的東西﹐但放在一起原來可以很美! Hmm...神的工作往往不是這樣嗎﹖

攝影可以capture了我們看到的“美”來跟他人分享...也透過這過程鼓勵他人留意到他們身邊的 "beauty"。 可能最近看到的東西都是比較負面一點...我要訓練自己的眼睛去看到正面的﹐美麗的事情。讓我的生命可成為一部好的相機﹐幫助他人看到神每天在我們身邊彰顯的美善...

好了...現在讓我去 figure out 怎樣不再用相機的 full auto mode (即俗語所謂‘傻瓜機’mode)...去學人攪下野先!